判
拼音:pàn 韵部:翰
〈动〉
拼音:pàn 韵部:翰
〈动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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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形声兼会意。从刀,半声。从刀,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。“半”是把牛分开。本义:分,分开)
- 同本义 又如:判割(分割);判妻(丈夫去世或与丈夫离异后再嫁的妇女);判散(分散);判礼(分离;分开);判迹(分道而行);判裂(割裂;分离)
- 判决 又如:审判(审理和判决);判词(判决的文词);判牍(判决司法案件的文书);判有罪;判无罪
- 区别;分辨 又如:判别是非;判正(分辨是非曲直)
- 裁定 。如:公判;评判(判定胜负或优劣);判事(判决事务的是非曲直);判个死日(预知死期。判:断定);判命(判定人的命运;拼命);判析(裁决)
- [为了评价或强调的目的] 评定做上符号或记号
- 使者呈上书看时,封面上判云:“汉大丞相付周都督开拆。”——《三国演义》
又如:判卷子;判阅(批阅)
- 球赛中裁定球或球员的情况 。如:判发球出界;判跑垒员安全进垒
- 通“拚”。舍弃
- 半
- 凡有责者有判书。——《周礼·朝士》。注:“半分而合者。”
- 卿大夫判县。——《周礼·小胥》。按:“宫县四面,判县两面。”
- 掌万民之判。——《周礼·媒氏》
- 璋判白。——《公羊传·定公八年》
- 天地判合。——《汉书·翟义传》
- 判决狱讼的官 。如:州判;通判;判司(官名。掌批判文牍的官);判官头(雕绘着判官的马鞍)
- 裁决诉讼的文书 。如:判花(花押。旧时在判决书后签字花押)